連霍國道主干線鄭州至洛陽段交通機電和供配電照明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霍國道主干線鄭州至洛陽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河南省鄭州至洛陽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 報告的批復》(發(fā)改交運[2007]112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河南高速公路發(fā)展有限責任公司連霍鄭洛段改建工程項目部 ,建設資金來自業(yè)主資本金及銀行dk,出資比例為業(yè) 主資本金:35%,銀行dk:65%。現(xiàn)對該項目交通機電、供配電照明工程的修建及缺陷責任期內的質量修復進行國內競爭性公開招標,現(xiàn)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 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及標段劃分
2.1鄭州至洛陽高速公路改建工程起于鄭州西南繞城樞紐互通西側2Km,止于洛陽西南繞城任莊樞紐互通西側,中間通過朱家倉樞紐互通與太澳高速相連,全長106.386Km。
2.2本項目交通機電工程施工招標共分2個標段,供配電照明工程1個標段,計劃工期:20個月,缺陷責任期2年。每個標段的概況見下表:
標段號 主要工作內容 資質要求
JD-1 全線的監(jiān)控、通信系統(tǒng)的供貨、安裝、調試、培訓、試運行及缺陷責任期技術服務等。含場外設備基礎及通信管道。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通過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年審,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承包通信、監(jiān)控、收費綜合系統(tǒng)工程分項資質,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
JD-2 全線的收費系統(tǒng)的供貨、安裝、調試、培訓、試運行及缺陷責任期技術服務等。不含收費站土建工程。
PDZM-1 全線的供配電照明工程的供貨、施工、技術服務及培訓及缺陷責任期技術服務等。含相關土建工程。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通過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年審,具備建設 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送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JD-1、JD-2和PDZM-1標段的申請人資質符合上表要求,近五年內有承擔過類似工程的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3各申請人可就上述標段中的2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4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提出 資格預審申請。若出現(xiàn)上述情況,先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者為有效申請人。
3.5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設施工企業(yè)信用等級為D級的企業(yè)的申請。
3.6交通機電工程施工招標不接受在本公告約定的資格預審文件獲取時間內未被列入交通運輸部網(wǎng)站政務公告“公路工程施工一級以上資質企業(yè)名錄”的企業(yè)的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請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于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00分和15時0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攜帶營 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以上均為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5.2資格預審文件每份售價為1000元,售后不退。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3月30日10時00分,申請人應于2010年3月30日8時00分至10時00分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
6.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資審保證金
申請人在申請截止時間前,應按申請人須知規(guī)定分別為每標段提交人民幣 叁拾萬元的資審保證金。
詳細信息請咨詢:
聯(lián)系人:曹富國 和鋒
手 機:13269613025
電 話:010-63835786
傳 真:010-51113193
郵 件:heu001@(資質、業(yè)績請發(fā)到此郵箱)